重慶市黔江區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(yíng)補貼辦理指南
重慶市黔江區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(yíng)補貼辦理指南
事項名稱(chēng) |
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(yíng)補貼 |
法律法規依據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》《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 關(guān)于印發(fā)《重慶市養老服務(wù)市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》(渝民發(fā)〔2018〕43號) |
補貼對象 |
重慶市黔江區行政區域內,由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(huì )組織及公民個(gè)人投資興辦,依法取得《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》(或依法備案登記),且未享受過(guò)市級養老機構建設補貼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養老機構 |
補貼內容及標準 |
(一)利用自有產(chǎn)權建設養老機構新增床位50張以上的,對其新增床位給予每張10000元的建設補貼; (二)利用租賃產(chǎn)權(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)建設養老機構新增床位20張以上的,對其新增床位給予每張5000元的建設補貼。 |
補貼方式 |
資金撥付至養老機構銀行賬戶(hù) |
辦理部門(mén) | 區民政局 |
申請條件 |
社會(huì )辦養老機構建設補貼資金申報條件: (一)依法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書(shū)(或備案)。 (二)未享受過(guò)市級養老機構建設補貼或養老機構建設市級財政專(zhuān)項支持資金。 (三)利用自有產(chǎn)權建設養老機構需新增床位50張(含)以上的,利用租賃產(chǎn)權(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)建設養老機構需新增床位20張(含)以上。 (四)養老機構入住率達到50%(含)以上或依法運營(yíng)2年以上的養老機構。 (五)養老機構享受建設補貼后,運營(yíng)年限不得少于5年。 |
辦理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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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材料目錄 |
1.《重慶市社會(huì )辦養老機構建設補貼申請表》; 2.申請單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 3.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書(shū)(正本、副本,或備案號)原件及復印件; 4.老年人入住花名冊、協(xié)議(合同)、評估報告(表)和繳費清單的原件及復印件; 5.承諾書(shū)。 |
辦理時(shí)限 | 90個(gè)工作日 |
辦理時(shí)間 |
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—12:30,下午2:00—5:30,法定節假日除外 |
咨詢(xún)電話(huà) |
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區民政局,023-79228298 |
辦公地址 |
黔江區城西街道彩虹路237號區民政局老齡工作科 |